桐城公积金提取指南
桐城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桐城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提取条件
住房类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不包括室内装修)自住住房的:
3.偿还购、建住房贷款本息的;
4.拆迁安置住房
非住房类提取
不能提取条件
相关政策
提取材料
共同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单位填写由分中心统一印制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按下列要求出具相关资料
房屋类
非房屋类
注:职工提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时,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配偶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结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
2.对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单位审核后,单位经办人员方可填写由分中心统一印制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3.单位经办人员、申请人或受托人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分中心审核,分中心对职工身份证号码与分中心信息系统的职工姓名、余额、账号等进行认真核对;
4.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支取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准予提取。对不符合提取条件或者资料不齐全的,中心告知申请人原因;
5.申请人或所在单位经办人在接到准予提取的通知后,到分中心按规定写“住房公积金取款凭证”一式四联,分中心审批盖章。
6.单位加盖银行预留印签。
7.职工或所在单位经办人持“住房公积金取款凭证”到经办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8.分中心对提取资料复印件建档(原件核验后退回),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表》。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桐城公积金购房提取额度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偿还房屋贷款的,当年已结息的按当年结息数,当年未结息的按上年结息数。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实际的支出或未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全额提取
提取时间
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账时间:自受理申请日起3个工作日内